税务相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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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重合伙下该如何申报?

录入:bflykj  www.bflykj.com   2017/11/21  人气:0

在实务里,有时会有多重合伙的情况,那么多重合伙下,合伙企业该如何申报呢?
 
例如张三李四成立甲合伙企业,甲合伙企业又和王五共同成立乙合伙企业,乙合伙企业又和A公司共同成立丙合伙企业。假设各合伙中都按50%分成收益,丙合伙企业有利润1000万,其他合伙企业除丙的以外无利润。这种情况下,甲、乙、丙合伙企业该怎么申报呢?
 
对于合伙企业申报,我们要明确一点,因为合伙企业是穿透式,所以虽然通常说是合伙企业申报,但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替合伙人申报。
 
而合伙人如果是法人,因为其有自己的企业所得税申报,所以不需要合伙企业替其申报,只有合伙人是个人,涉及的是个税时,合伙企业才会有替其申报。
 
然后,我们再回到上面例子,对于丙合伙企业来说,其取得了收入,然后按合伙协议分给A公司500万元和乙合伙企业500万元,这时候由于A公司是法人,交企业所得税,不需要丙合伙企业替其申报;同时,对丙合伙企业来说,乙合伙企业并非个人(也可能有公司、有个人)所以丙企业也不需要替乙合伙企业申报。因此,丙合伙企业不需要申报。
 
对于乙合伙企业来说,其合伙人是王五和甲合伙企业,各分得250万元,对于王五,由于是个人,所以乙合伙企业要在注册地替其申报250万相应的个税;同时,同样的,因为甲合伙企业不是个人,所以乙合伙企业不需要替其申报。
 
而对于甲合伙企业来说,其两个合伙人张三李四都是个人,所以甲合伙企业要替其申报,张三李四各分得125万元,所以甲合伙企业要在甲注册地替张三李四申报缴125万元对应的个税。
 
(注意:上面的“分”既可以是真正的分回,也可以是虚拟的分回,而实际没有分回)
 
总结:多重合伙下,按现阶段的实务操作,合伙企业合伙人有个人下,则由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注册地替其申报缴相应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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